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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里求斯正在发生重大变化
10 September 2018

- 1.将GBC1制度更名为GBC,并对GBC引入新的物质要求
- 2.废除GBC2制度,以“授权公司制度”代替
这些更改不是立即生效的,并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
废除GBC2的更多详细信息
随着GBC1重命名为GBC和废除GBC2,1月1日还将成立一家新型公司。被称为“授权公司”。此外,GBL1许可证将称为GBL许可证。在2019年1月1日之前注册的同时在GBC1和GBC2下运营的现有公司将能够继续其现有规定,但必须更改的日期取决于许可证的颁发时间。- 根据2008年《金融服务法》的规定,从2017年10月16日起颁发的执照将只能延续到2018年12月31日
- 根据2007年《金融服务法》,在2017年10月16日之前签发的许可证将可以继续使用,直到2021年6月30日
授权公司标准的更多详细信息
1.什么是授权公司?
从本质上讲,这是一家在毛里求斯以外从事或旨在开展业务(及其有效管理)的公司。当前的FSC规则中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标准。2.实益权益,控制权和股权
公司运营中的大多数股份,投票权和其他实益权益必须由非毛里求斯公民或其他人士持有。3.注册代理人的要求
授权公司必须在毛里求斯拥有永久注册的代理商。该公司必须是管理公司,其职责应包括董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决议,记录保存和其他交易记录归档以及FSC所需的其他任何内容。4.授权
必须通过毛里求斯管理公司和授权它的FSC寻求。5.税收和授权公司
FSC将授权公司视为获得税收优惠的“非居民”。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毛里求斯免交所得税。但是,授权公司在法律上有义务向毛里求斯税务局提交收入申报表。这样做的期限是年底后六个月。
什么是新的GBC规则?
在此需要注意的最重要一点是,《金融服务法》第71条现已废止。一个新的部分取代了它。以下是更改的摘要:- 要求拥有多数股份,投票权和合法权利或其他有实益权益的人不得是毛里求斯公民。
- GBC的大部分业务应在毛里求斯境外执行和开展,而该国必须保持其核心运营地点(创收和活动)
- GBC必须聘用合理数量的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来直接或间接进行核心业务
- GBC的最低支出要求与其活动水平成正比
- 没有GBL进行操作是违法的。这种罪行的罚款最高为一百万毛里求斯卢比。
GBC和新的税务详细说明
以前,拥有1 GBL类别的公司必须就应在毛里求斯支付的应税收入缴纳15%的所得税。但是,此类公司也有权获得称为“外国税收抵免”的税收抵免。它的价值相当于在外国支付的税款的80%。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取消该条款以及其他更改。只要GBC有资格根据以下标准,就可以享受以下收入类型的80%免税额:- 股息,但以在国外不允许扣除的金额为准
- 从国外获得的利息
- 当利润归因于在外国成立公司时
- 当来自国外的收入来自所谓的封闭式基金时,则称为“集体投资计划”或CIS,即CIS管理者或经理或财务顾问。此外,资产管理者也获得了FSC许可
- 主要业务为飞机租赁和运输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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